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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自我作主

茶館版規不如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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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22: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ls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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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22: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好争的.................

茶馆风格多点,不好麻,大家多包容点,不好嘛

什么人都有,不喜欢不要进去就好了,你有你的自由,他有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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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22: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哇~30L的傻瓜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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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23: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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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23: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30L说的不错
想开个小茶馆结果一下子人进来多了
管理者们还在纠结到底是用规章管还是用人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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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23: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这是咋了…和楼主交情不多,一直感觉不愠不火,一下子这样还真不习惯。但是楼主说话的方式我很佩服,敢作敢当不怕得罪人不和稀泥,是个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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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0: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万岁 同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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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9: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日天 于 2009-10-10 10:21 PM 发表
有什么好争的.................

茶馆风格多点,不好麻,大家多包容点,不好嘛

什么人都有,不喜欢不要进去就好了,你有你的自由,他有他的自由




大家做为板油都这样的话,版主也好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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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0: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学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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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9: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eng1987 于 2009-10-10 20:41 发表

某茶馆巨星说自己星光太耀眼引得众版主追杀要潜水
结果是继续把星光撒向了10区和小黑屋
真佩服此人的见

首先潜水并不代表不说话,不然干脆叫离别

小黑屋只是回复和我有关的帖子,怎么样踩到你JB了呀

佩服不用舔我鞋子,我不如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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