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qianlong

就济南女狱警打人被开除这件事,我有话说!中国司法还有待提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19 08: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楼主的名字,我释然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9 08: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LZ确定你分得清司法立法执法的区别?别在这里贻笑大方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9 08: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天朝讨论程序合法,说笑话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9 08: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还有理了,真牛比,以后当街杀人好了

点评

这年头还真没见过因为打个架,会拘留15天~大马路上砍个人,只要不死,现在就拘不了一两天,特事特办,就是中国特色的人治!  发表于 2011-8-19 09: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9 08: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法,有关于“开除”的相关条目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开除!

点评

打个架应该不算犯罪的,硬要扣帽子的话,充其量就是所谓的造成恶劣影响吧~不过想想摸摸宋少将就会被开除,那么这家伙被开除,也不为过了!特事特办,人治特色!说到底,大家都是统治阶级的棋子而已~  发表于 2011-8-19 09: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9 00: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成什么样了
对于单位来说
此人的做法已经造成了很差的社会影响
开除无可厚非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9 01: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有啥好说的,宪法连国家主席都保不住,还能指望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9 13: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有什么奇怪的,公职人员的要求当然要高,还是警务人员知法犯法,开除很奇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19 13: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法律开除了她,而是单位开除了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23: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qianlong 于 2011-8-18 23:45 编辑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警察去修电动自行车然后和修自行车的人发生纠纷的,然后叫来丈夫把一位老太太打成轻伤。这是纯粹的一个民事纠纷案,没必要开除吧~~

这个社会需要的是公正,而不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群的对立或者仇恨,不管做什么样的决定,都要符合法律,公正的处理,我们想要的是事实的真相和开除这位民警的规定,依据是什么,不要忙着欢呼,不按法律办事,最终倒霉的还是老百姓,这个所谓的民警,看来也没什么特殊背景,不过当了倒霉蛋而已!基层的执法者其实和在这里欢呼的人们没什么两样,不信可以了解一下!朋友们

这样随便就把一个公职人员开除掉,是不是有违程序,不过不是那么多百姓给撑腰,如果没有新闻媒体的介入,事情不可能处理的那么快。我们反思些什么?正常处理的时候,要先去医院做法医鉴定,晚上恐怕法医不上班吧,但我相信平时处理这些鉴定的没有一天就出结果的,你如果拿不到轻微伤的鉴定结果,谈什么拘留,如果所有程序都合法,我到真希望济南市以后无论是谁打人,只要构成轻微伤,隔天打人者都能进到拘留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FMFans ( 京ICP备07501235号 )

GMT+8, 2024-10-3 12:24 , Processed in 0.044866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