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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君子之交

对不起,我对昨天的行为向各位版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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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0: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君子之交 于 2007-11-15 10:00 AM 发表

恩,时间长到可以忘记他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如果要做某一项工作,没有长时间的准备和调查,怎么能做出让人服从的结果。。。
你也不要再在这个事情上穷抓不放了。。。
尽管也只是在一个虚拟的网络上,但是我想那句不依规矩不成方圆的古话还是适用的。。。
规则是为了规范某种行为而订的,从来没有哪一个规则是针对某个人而来的,最多只是因为某个人而出台某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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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0: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君子之交 于 2007-11-15 10:05 AM 发表

恶意是如何划分的?

就如之前我给你们提过建议,以时间和帖子数来区分刷屏一样

反正不定个具体的规定,方便你们灵活处理

好了,这个事情就结束吧,虽然我没有得到自己想要东西

请问你有反省过吗?你有重新从头到尾看过你自己发的帖子吗?看完大家的回复你还不明白什么是恶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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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0: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嗯,naoki说的话跟我是一个意思。

楼主也可以参看另外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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