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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君子之交

对不起,我对昨天的行为向各位版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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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9: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  这种事情你搞上访  自己没有先反省啊  处罚的很合理  你差不多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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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9: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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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9: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nesta 于 2007-11-15 09:49 AM 发表
我看了  这种事情你搞上访  自己没有先反省啊  处罚的很合理  你差不多行了

不就禁几天吗?
对事不对人的
说的很对
无所谓
BZ都说清楚意思了
来大家速度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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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9: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君子之交 于 2007-11-15 09:42 AM 发表

不是这么说

MJ你们放过,而且也没有任何警示,这个完全可以视为你们默许了这种行为
(注:我的帖子是下午才发的,上午8点多到下午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人处理)

时间间隔长是因为都在做前期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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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5 09: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liang 于 2007-11-15 09:48 AM 发表
其实禁言6天,很快就过去了

我只是认为管理层做事也有做错的地方

禁言本身就没有错,我必须为我的行为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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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9: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得……这贴就这样吧……差不多也可以锁了……要说了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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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9: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君子之交 于 2007-11-15 09:42 AM 发表

不是这么说

MJ你们放过,而且也没有任何警示,这个完全可以视为你们默许了这种行为
(注:我的帖子是下午才发的,上午8点多到下午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人处理)

根据我刚才提到的那条规则,没有恶意的mj我们不会去处理的。另外,你的这个事情我们做过投票,经过了内部讨论,花了很多时间查找ip地址,还是你认为下次只要你有一点点小问题就要马上给你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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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9: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束了吧

很清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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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5 10: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aul_forever 于 2007-11-15 09:51 AM 发表

时间间隔长是因为都在做前期的调查工作。。。

恩,时间长到可以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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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5 10: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aoki 于 2007-11-15 09:55 AM 发表

根据我刚才提到的那条规则,没有恶意的mj我们不会去处理的。另外,你的这个事情我们做过投票,经过了内部讨论,花了很多时间查找ip地址,还是你认为下次只要你有一点点小问题就要马上给你禁言?

恶意是如何划分的?

就如之前我给你们提过建议,以时间和帖子数来区分刷屏一样

反正不定个具体的规定,方便你们灵活处理

好了,这个事情就结束吧,虽然我没有得到自己想要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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