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ione
发表于 2011-5-21 13:08:05
看看长安街那个家伙……赔了三百多万还被判无期……法律就是逼着别人学药家鑫……想想药家鑫还是死刑了爽快~免得赔个倾家荡产还落得个无期徒刑~就算出来了也已经家破人亡,生不如死……
xioye
发表于 2011-5-21 13:18:50
mcmanaman0 发表于 2011-5-21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级谋杀这几个字暴露了楼主一瓶子不满半瓶子也不满一浮根儿咣当的大yi巴狼形象。
1、中国根本没有什么几级 ...
这个事儿放到美国去 肯定也是死刑 除非是那几个没有死刑的2B州
chenyeqing
发表于 2011-5-21 13:27:18
药家鑫属于突发事件的故意杀人。。。。
云中月
发表于 2011-5-20 20:53:21
因为首先司法会受到强权的左右,所以老百姓才会希望媒体和民意去左右司法。
这基本问题是一开始作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些行为的部门导致政府公信力缺失,才会有老百姓这种心态和举动。
试想,如果一开始所有案件都按现有法律执行(某些法律是否完善先不谈),大家也会认同法院判决,最多某个突发事件会导致对现行法律的修改。
t117331910
发表于 2011-5-20 21:09:34
不判死刑也不好判了死刑也不好
到底要咋样嘛
xlxlxlxlxlxlxl
发表于 2011-5-20 21:20:18
推荐去看两部电影
12怒汉
M
basten0546
发表于 2011-5-20 21:26:04
回复 t117331910 的帖子
引用《让子弹飞》里的一句台词:
第一,公平;
第二,公平;
第三,还是他妈的公平。
ilovecm0304
发表于 2011-5-20 21:34:18
怎么说都是你的。。
alongtwo
发表于 2011-5-20 21:43:53
我不懂法律。。但是药家鑫这个不是死刑??那你告诉我什么是死刑??
故意杀人就是故意杀人。。。
汉莫拉比都说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Yanivan
发表于 2011-5-20 22:24:17
楼主装B呢吧?!杀l了人就说是一时激动还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