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eavensquare_fu 于 2011-11-13 21:21 编辑
3、球队经营
3.1 球队收入
A:联赛奖励:赢一场3M,平一场2M,输一场1.5M;(详情请参阅本规则第1.4条);
B:杯赛奖励:详情请参阅本规则第1.6条;
C:联赛早赛奖金:按照联赛赛程安排提前一天打完并在组委规定时间内上报比分者给予双方每轮0.5M奖励;
D:在常规联赛或者杯赛中及其他赛事作为第三方主机,每场(指单场)0.25M。为杯赛决赛(一场定胜负)做主机的,将可以得到1.5M的主机奖金(详情请参阅论坛>财政区>代打及主机上报专帖);
E:在常规联赛或者杯赛中及其他赛事作为第三方代打,代打者,胜获得0.5M,平负各获得0.25M,被代打者,财政直接扣2.5M,无论结果胜负;
F:赛季末分红和球队奖励:由每个赛季开赛前统一公布(详情请参阅本规则第1.4条);
G:出售球员收入:统一在转会期计算,每月结束后录入财政;
3.2、球队支出
A:球队每月税后工资:每月工资为各队所有球员工资的总和。每名球员的工资将根据球员的能力而固定,基本为其CA换算身价的10%,可成长球员的工资则是CA身价和PA身价平均值的10%。工资小数点后面一律保留2位。
备注:球队税后工资计算公式:(此规则根据球员实际CA计算,包括成长后CA在内)
1/档: CA100--144 球员工资乘以0.8 ;
2/档: CA145--175 球员工资乘以 1 ;
3/档: CA176--200 球员工资乘以 1.25 ;
举例如下:
例子:
某小牛,年龄22,CA140, PA-9,工资0.6,税后工资为0.48
某替补,年龄29,CA136,工资0.4,税后工资为0.32
某小牛,年龄22,CA176, PA180,工资0.8,税后工资为1
某牛人,年龄29,CA186,工资0.9,税后工资为1.125约等于1.13
特殊政策:PA为-9的小牛CA在145至180之间工资乘1
此规则纯看CA,与PA无关;
B:球队奢侈税:
计算公式:工资总额+奢侈税=税后工资
超级队伍工资上限为:10M 如工资上限超出则收取奢侈税600%; 如该超额者第二个赛季依然超额则征收奢侈税800% ;
冠军队伍工资上限为:10M 如工资上限超出则收取奢侈税500%;如该超额者第二个赛季依然超额则征收奢侈税600% ;
C:球员爆点(购买位置)税:若购买位置引起爆点现象,则新增爆点球员的最终工资为:其税后工资的120%;
D:二次交易税:一个转会期内某球员转手第二次交易,其二次交易税金为:2M/次;如该球员经过第三次转手交易则收取税金:3M/次;依此类推!
E:球队及球员消费:具体详情请参阅每赛季初、中、末期组委会规定及后续消费栏;
F:球队比赛通过代打方式完成者,将被扣除相应支付代打者的费用;(组委不予承担);
G:现金购买球员:视各球队财政所论;
H:球队因违反联赛规则被处以罚款:视当时情况而论;
3.3、球队破产
破产处理:
A:每次联盟财政发布的时候财政负数的球队仍然给予两个月(比赛时间大约4轮8场比赛时间)的挽救时间,两个月后如果财政仍然为负则宣布该俱乐部正式破产;
B:濒临的破产球队可以通过转会使自己的财政达到正值; 出售的球员计入本月财政!如果两个月内该球队无法解决负数!那将强制 拍卖该队CA最高的球员,同时卖出的球员即刻遭到冻结,转会前剩余的比赛将不得上场,否则直接判负
C:拍卖税为总金额的20%,税从拍得球员的队伍里扣除。鉴于破产拍卖CA的问题,拍卖CA最高的球员,如果有多名球员同CA,则以PA最高的拍卖!
D:赛季末或者赛季间歇期之前财政为负数又未能达到破产拍卖的期限的球队,将不允许参加暗标,选秀,消费,海选等联赛活动,只允许解约和交易。
具体拍卖规则和时间由组委决定。
3.4、队名交易
由于考虑到联赛的管理和主教的稳定性,暂时取消之前的队名更换制度,队名制度如下:
解散队伍,新加队伍可以在队名更换帖中选择目前现实中未被本联赛队伍选择的队名。
联赛现有队伍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队名,如果的确有需要更换队名组委提供如下两种方式:
1、在队名更换帖中向组委申请,并说明充分理由,比如主场被禁赛之类。
2、给予各队队名买卖的自由,队名默认相当于5M人,即不得低于5M价格,可以交换,可以单买,单买出价超过10M一样需要按照交易规则缴税。
队名被单买的球队则有权在队名更换帖中申请更换队名,组委不得拒绝,若该球队在新赛季正式档做出之前未能决定其队名,则组委随机安排欧洲某小国某队。
队名更换的通用原则,不得更换类似SB50这类主场人数不超过5K的球队,不得更换类似拥有拉巴斯球场这样的高海拔球场的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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