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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流浪的风

这小子,翻脸就不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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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5 11: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流浪的风 at 2004-8-31 08:59 AM:
9494,我已经打发他去流浪者了~


.....

真得要去当流浪狗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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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5 13: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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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5 17: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之 这种球员不忠,不义,不仁啊 留着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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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5 18: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垃圾快点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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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9 11: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送到2线队,然后找一个美国大联盟的年轻球员把他换到美国去,丫的敢造反,实在不行送到俄国联赛去就当把他流放到西伯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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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9 22: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什么行为是不符合职业球员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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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9 22: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didds at 2005/9/19 10:31 PM:
到底什么行为是不符合职业球员的啊……

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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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0 11: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罚没有任何作用
无非自己心里痛快点
会带来很多问题
建议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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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0 11: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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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0 16: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了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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