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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eh14 于 2007-3-5 07:10 PM 发表 有的事情可以开玩笑,,,有的事情则不可以... 我去解释了半天...得到的是什么结果... 有一点理解吗???好象人家更不理解更生气了... 那我就配合好了...
原帖由 bbsmaster 于 2007-3-5 05:11 PM 发表 其实作为管理者而言,秉公执法并无可厚非... 而且也完全符合版规. 但是我想预防控制比严正执法来的更为重要, 其实在事情发生假如能够通过PM来提醒一下兔子的话, 当事人应当可以更坦然的面对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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