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rking
发表于 2004-8-7 08:11:56
晕,这么早发帖。。。
xohorse
发表于 2004-8-7 08:23:00
昨晚睡得早。今儿个兴致高!
疯棍僧
发表于 2004-8-7 08:27:47
好复杂
williamtze
发表于 2004-8-7 08:28:25
我觉得只有一点可行,就是留下证居,我删某人的贴前我会把他的贴截个图给老大看
xohorse
发表于 2004-8-7 08:30:44
Originally posted by 疯棍僧 at 2004-8-7 08:27:
好复杂
给你看民法,民诉法 ,证据法你还不是要昏过去?
xohorse
发表于 2004-8-7 08:32:57
Originally posted by williamtze at 2004-8-7 08:28:
我觉得只有一点可行,就是留下证居,我删某人的贴前我会把他的贴截个图给老大看
证据是肯定要留的。
至于还权利于cmfans,这涉及到各管理员,和斑竹的切身权利,下放是比较难的。
南拳妈妈
发表于 2004-8-7 09:33:02
各版斑竹发现可疑贴,通知发贴人,给他一点时间修改,逾期格删不论。
对于反动言论等情节较重的贴子,无需讨论,立马就删。
广告就是广告,没有什么可疑不可疑的,发广告者的发贴目的就是想发广告跟本没打算聊天,也更别提加入到CM中,你想要他改,我想他是不会改的;一般删的贴就是删一些反动言论、黄贴等情节较重的贴子,难道还有什么贴子可以删?我是不会删的,我只删犯本区规章的贴。
南拳妈妈
发表于 2004-8-7 09:34:35
删帖人注意保留证据,以拍照等形式,亦可争取证人。
这点说的没错,下次一定保留下来证据。
南拳妈妈
发表于 2004-8-7 09:48:46
被罚人3天内可以上诉给记律委员会,发上诉贴,并缴纳上诉费。
纪律委员会应该受理,并公布事由,证据,然后发起投票,经过fans投票决定。
投票后为终审,如纪律委员会败诉应该恢复被删人名誉,并道歉之。
如维持原判的,被删人亦不得再以相同事由上诉!
纯属游戏性的话语,版主们绝对不会乱删的,我相信每个版主都不想删贴的,删贴时的心情是很不爽的,无论是删贴人和被删贴人(其中包括发黄贴人一样不爽)都是如此
要删贴的类形规章中也说的很清楚明白了,一般广告(一般广告我不会删,毕竟是板油的血汗,不管发贴的目的与初衷是什么,但是要更改链接),如果是赌博广告、反动言论与黄贴那是绝删不误,但是会保留证据(截图),要删的贴子类形其实也只有这三种,所以也不必想楼主所说的这样做。
南拳妈妈
发表于 2004-8-7 09:53:58
Originally posted by xohorse at 2004-8-7 07:19:
当然删贴权也可以委托给各版斑竹。
此话意思是你想来删贴?那你来吧,我情愿以后不删,真是……,你是没体会删贴时的心情,真叫个难受,本来上本论坛时心错很愉快,一删贴心里就变的不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