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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足联是不是法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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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02: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5已经违反了欧盟劳工法律;现在再来一个CR奴隶的谈话,简直无视合同法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发表于 2008-7-12 08: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俱乐部利益本身有球员利益就有冲突,国际足联的主要目的也是保护球员利益。

换个想法如果有个公司要高薪挖你同时你也很想去那个地方,原公司不让你去,难道这就是违法?而且欧盟还是国际足联那条法律规定球员转会是违法的?

至于欧盟劳工法本身就是存在异议,尤其是在英国因为他和本国的劳动法利益有冲突,所以欧盟劳工法在英国就拥有豁免权,况且推行6+5主要为各国足球水平提高,保持足球本国特色。其实不光FIFA,现在FIVB(世界排联)也在推行类型的措施,主要目的也是为以"保护国家排球的个性和文化"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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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2 08: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员工想跳槽就跳槽,那还签什么合同?合同的强制法律约束力在哪里?合同是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如果球员可以视合同为无物,那俱乐部更可以乱来了。
劳工法有异议,不等于可以无视它。以后欧洲议会怎么修改,那是他们的事,但不是国际足联可以对抗的。如果以提高本国水平为籍口来反对欧盟劳工法律,就是承认足球是特殊行业好了。那么请先取消博斯曼法则,因为足球的特殊性,转会费是保护中小俱乐部利益最好的手段。有了博斯曼,我们再也看不到诸如安德莱赫特,马尔默,维也纳快速,布加勒斯特星队这样的球队驰骋欧洲重大赛事了。为了提高整体水平,还是让自由转会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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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11: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布拉特就是个文盲

他知道什么是合同么

他上任之后搞成过一件事情么

真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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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11: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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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2 11: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抛C罗奴隶论?布拉特原是皇马会员兼主席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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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11: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布拉特想奴隶所有球会,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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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21: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足联不是欧足联。。。。违反联合国公约才能说他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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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2 23: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法不光是欧盟才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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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2: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ikingshe 于 2008-7-12 08:20 发表
如果员工想跳槽就跳槽,那还签什么合同?合同的强制法律约束力在哪里?合同是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如果球员可以视合同为无物,那俱乐部更可以乱来了。
劳工法有异议,不等于可以无视它。以后欧洲议会怎么修改, ...


国际足联有规定,23岁以上球员为球队效力三年就有卖断合同的权利,球员合同不到期就不能离开球队,那转会费干嘛用的?

如果球员就按劳动法不管国际足联的法规那么球员收转会费不违法了

6+5是保持国家队水平和本土特点,博斯曼影响的是小俱乐部利益,两者推行的意义是不同的。

至于你提到的废除博斯曼法案问题,欧足联已经不止一次的再讨论这个问题,对于一个没有经过严格论证的法案过早的引入足球界本身他的弊端就是很多的,他早晚也会被新的法案所取代。

另外楼主要了解欧盟的含义,他的建立是为通过建立统一的经济联盟,以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他并不是说打破原有国家体制,破坏某个行业的平衡,当单方利益同欧盟整体出现分歧是并不是要求硬性去执行也需要提交欧盟各国进行讨论,说简单一点,欧足联也好,欧盟各国的足协也好他们不受欧盟的领导。

或者也可以说即使6+5不推行,一样会有新的法案去代替博斯曼法案,即使不是国际足联提出欧足联一样需要提出

[ 本帖最后由 阿呆阿瓜 于 2008-7-13 02:1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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