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51|回复: 7

偶错了(请站主删贴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3-8 00: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十一章 越位
Ö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偶错了,像看贴的人道歉…………

[ 本帖最后由 LoVe红魔 于 2006-3-8 08:49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6-3-8 00: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记错的话,根据越位规则。
球员传球的瞬间,接球球员在本方半场的话是不越位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8 03: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LZ,我想你应该去恶补一下足球规则了!!
这么简单的都不知道!!
亏你还说你是从CM0102开始玩的呢!!!
XXXX你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8 04: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在本方半场是没有越位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3-8 08: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汗,这个时候,守门员才算是最后一个防守球员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8 08: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汗啊,本方半场何来越位之说,楼主赶紧自己删帖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3-8 08: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 越位
Ö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像大家道歉,是我的无知给各位带来了麻烦。以后我会注意对规则的学习和认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8 09: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知错能改~~好同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FMFans ( 京ICP备07501235号 )

GMT+8, 2024-9-24 03:25 , Processed in 0.042179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