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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一个伪知识分子的警察生涯(下二之接待群众报案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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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30 22: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闲情偶尔寄 提交日期:2003-05-27 02:03:00
  学校的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又到了一年的冬季。课渐渐少了,我边回单位报到,科长这时候已经回来了,怕我没有经验,就让我先试着接待一下报案者,熟悉一下我们这里的案子。
   于是我便每天搬一桌子坐在接待室里,有人来了就接待,无人过来则埋头看书。那段日子不觉间又目睹了世间百态,来报案的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比较牛的是一大款,带着一群随从,团团在我面前坐下,他不说话,凡事都有他先告诉秘书,再由秘书转述。我烦了,问:你丫是不是不懂中国话呀!大款气量还比较大,忙开口说话:俺怕俺说的话你听不懂?搞得我反而不好意思了。
   当然还有更牛的,是部队来报案的,由一个大校带队,一行人马进了接待室,我们科长也在那里候着,位置不够坐,大校眼一斜,几个尉官和校官什么也不说就站了出去。
   其实真正来找我的多半报不上案,一是因为我们这里受案标准太大,200万,普通人很少遇到这样的案子;二是真被弄了200万还没死的人自然手脚通天,不需要来找我这个小警察报案。所以我每天接触的大部分是些普通单位和基层百姓。
   很多来报案的都是反映单位领导的经济问题,问他们有没有证据,都只是说别人儿子留学、家里装修好等事情,没有其他证据。有真的腐败的,但也有是别人犯红眼病的,严格意义上讲,这类的报案多数报不上,这个时候群众就要骂我们警匪一家,实际上现在什么都要讲个证据,对穷人如此,对富人也是一样,把别人生活过的好作为惟一的犯罪证据只会导致新的侵犯人权。
   也有视死如归的,有一次几个下岗工人来举报单位领导的腐败问题,冲在前面的是个一条腿的人,一进门就对我说自己已经做了决定,不打算活着回厂了,我们随时可以抓他。我忙做解释工作,您受电视毒害太深,不就告个厂长吗?至于把您怎么着吧。
   也有胡搅蛮缠的,有次有个大姐在银行取钱,密码被贼看到了,别人就伪造存折把她的钱取光了,她边来报案。严格意义上说,这属于金融凭证诈骗,但我一问金额:200元,差点晕过去,因为这个金额的诈骗不能说是犯罪,而且完全可以通过告银行先把钱讨回来。但我们怎么能跟一个高小水平的大姐讲解罪行法定,她执着地缠了我一上午,先是说没钱请律师(其实这种小额案子没有律师愿意接),接着又要求公安为她做主,午饭时她边坐在处门口号啕大哭,要不是她老公把她拉走的话我们真的打算凑200块钱打发她走了。对于如何最小成本的解决这类问题,还真是个问题,虽然200块钱对我们只是个小数目。
   还有神奇的。 有次来了个德国商人来报案,没带随从,由于语言不通我们只好用英文交流,后来知道他是个啤酒商,和人合作项目结果钱被骗了,可惜当时他证据材料带的不够,我请他改天把证据拿来,他称好,让我好笑的是他问我到开发区怎么坐BUS,我只好比画半天,问他怎么不打车,他说钱被骗光了没钱,并问警官是否可以借点儿,我差点晕倒。他再来的时候已是一年后(2001年),还找我,他号称正在开发一大度假村,带一翻译,坐一奔驰,一来就问上次的案子怎么样了。我说您材料还没给我呢!他很神气的对翻译说:明天拿过来!说完闪。再一次来,已经是2002年,又找我,我说您怎么一年来一回呀,他说去年交你案子办的如何了?我说大哥您材料还是没有给我呀!他郁闷的点头然后问我怎么坐BUS到开发区,我恨不得吐血。2003年我快辞职的时候他又来了,我见到就跑,老远听到在后面用中文大叫:好朋友!好朋友!鬼才是他的好朋友。……
   接待报案多了得出一个结论:这世界没有掉下来的馅饼,不付出任何代价的利益绝对别要。当时全国各地都流行着一种防化布诈骗。比如您是一上海单位,先会有一湖北人找您说有上好的防化布,每尺10块,问您要不要。多数单位都不会要。接着就会有一广西单位(多数号称是军方开的)和您联系,说什么中国需要派维和部队,急需做帐篷,愿意开18块一尺买防化布,很少有单位能经得起诱惑不和那个湖北公司联系,这样您就上了套子了,人拉,只要一贪没来由的便宜准要吃亏。光我做接待员那一个月时间就接待全国各地单位来报的类似案件数十起,这种案子还有一个特点是虽然不是一帮人做的,但犯事的多数是同乡,原来这种诈骗方式是作为一种致富方式在我们广大的农村推广的,所以往往由一个村子的青壮年集体参加,这些人还知道在114注册个号码备查,如果有天有个人为了证明自己单位存在让你打114查号台,五成是骗子,扁他狗日的。
   一个月之后我不用闭关了,领导让我负责 审核知识产权大队的案子。我才开始窃喜,就发现所谓知识产权大队只是名字好听,说白了就是打假,基本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数量到了口供对应就可以抓人了。觉得很是沮丧,很想去负责处理金融犯罪这样大案的大队的案子,可惜那时候经验不足,只能做奢望。
   年底的时候,有个单位发生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的案子,当时类似案子我还没见过,为了搞清专利和商业秘密的界定等问题我自己花钱在法律书店买了四百多块钱的该类专著,直到把自己打扮成商业秘密法规方面的半个专家。虽然案子最后由于证据没弄成,可是的确由此学到很多东西。那时候对警察工作真的是很有激情。把工作当成事业来做了。
  
   打假也不是没有有趣的事情,有次我们抓了几个卖假冒某知名品牌洗发水的贩子,但是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其数额又不够,只好去做品质鉴定,打算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拘留他们,结果鉴定结果是假洗发水比真的质量还好!我们一群侦查员差点疯掉。嫌疑人说他们的配方自创就是没钱去打品牌,所以只好用别人的牌子,我们大骂他们连犯罪都不敬业,然后放人了事。
发表于 2007-3-15 03: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3-5-30

恩恩..
以前的板油不喜欢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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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04: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不再蓝的深蓝 的帖子

莫非老大跑到第一页去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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