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问题,可以引申到下面的情况。对某个你热点关注但不确定他发展空间的球员,或是自由球员,即使不要,也通常不倾向于他加盟你的竞争对手,让你对手的实力得到提升,那么,可以这样。如果过了转会截止日期最好(注意DEADLINE的消息),因为你要做的是远期交易(或未来合同),主动权在你手里,下一个转会期开始前再决定是否要他好了。若在转会期中,对于自由球员,就提出试训(OFFER TRIAL一项),如果他的名气不大,或者比较老,一般会同意来你这里进行为期最多4周的试训。这时候,你将发现,只要进入试训期间,一是很多对手就知难而退了,二是签的合同即使完成,最早也在下一个转会期(哪怕现在的转会窗口没结束)。嘿嘿,于是,你的对手至少在本年联赛得不到他了,而且如果你并不真心想买他,只是为了阻止对手,就DIRTY点吧,怕什么呢。如果,他是合同球员,又有对手要用他加强实力,肯定不允许!怎么办呢,还是搞点鬼吧。用上面开天价的方法,并试图和球员达成一致(可以祭出杀招:MONTH TO MONTH外加最多的签字费,最少的毁约金),这下,你的对手偃旗息鼓了,但他的俱乐部要你CONFIRM,不怕,先拖一个礼拜再说,选DELAY项。过了一个礼拜再DELAY,哈哈,卖方肯定气得吐血,CANCEL你了。如果你先前的死对头还来蛮缠,继续用这招,虽然麻烦点,但身为麻辣经理的我,岂能束手就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