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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2012联机联赛总规则征求意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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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7: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OO! 于 2011-9-17 18:31 编辑

拟对FM2012联机联赛总规则做如下主要的调整,请各资深玩家参与提出好的建议与意见。
一、名额人调整规定(比以往减少了)
A:超级组每个队伍限制名额人为:初始开档身价在7M 以上的不超过3个,身价在8M以上的不超过2个;
B:冠军组每个队伍限制名额人为:初始开档身价在7M 以上的不超过2个,身价在8M以上的不超过1个;
二、每个队伍允许拥有多名爆点球员,但爆点税按规则照收。
三、球队奢侈税:
A:超级队伍工资上限为:10M,如工资上限超出则对工资超出部分收取奢侈税600%;如工资最终上限超过13M,则该队工资最高球员强制拍卖,如有数名同工资球员,拍卖选择的规则按照先工资、后身价高者;
B:冠军队伍工资上限为:10M,如工资上限超出则对工资超出部分收取奢侈税500%;如工资最终上限超过12.5M,则该队工资最高球员强制拍卖,如有数名同工资球员,拍卖选择的规则按照先工资、后身价高者;
四、下赛季起,在不增加队伍的情况下,每个赛季的成长点需要达到24点才可以升级。
五、下赛季起,除游戏自行设定了死敌俱乐部外,每队必须在同级联赛中新选择至少一个死敌俱乐部。仅在当届联赛中生效,联赛结束后取消。
发表于 2011-9-17 23: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赛季成长点?还是每半个赛季?

点评

OO!
就是 24点成长点升一级,不知道是不是表达的不好呢~~~  发表于 2011-9-18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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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21: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爆点,建议限制爆点条件(位置10以上可以购买)或者增加爆点费用,不建议继续使用爆点税;
关于工资,超级和冠军奢侈税不同是不合理的,因为比赛条件和获得资金是完全相同的,而且建议超级建议区分超级和冠军队工资上限~
成长点24点升级略微少了,每队赛季30场比赛,在30左右比较合理,比如28点

点评

OO!
我原计划超级和冠军的电视转播费拉开差距,所以奢侈税不同.  发表于 2011-9-19 22:34
OO!
大师意见很精辟,完全采纳~~~  发表于 2011-9-19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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