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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战争从半场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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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13: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 张佳玮·信陵 发表在HoopChina·篮球场 http://nba.hoopchina.com

看NBA直播时,有两种极端方式。第一种,把自己绑在电视台前,目不转睛,10秒前球从此端的篮筐里穿过,10秒后又到了另一端的底线。第二种,当A方投篮弹筐而出,落在B方手里时,你跑去厨房,冲一包速溶果茶,调匀,走回来,顺手从鞋架上拿份报纸,应该还能赶上看到B方某人(我经常看到的是比卢普斯)踩着24秒钟声,像上班族刷卡似的把球投出。

我们是电视观众,因此我们没有办法。早期爵士乐观众聚集在纺织厂里,听得不满意可以上台揍乐手;40年代的西北农村,看歌剧《白毛女》时,还有群众朝黄世仁扔砖头。如果大卫·斯特恩设一个总裁专用邮箱,规定“每收到一万封抗议邮件我就把某人发配去WNBA”,那就好了……反过来,我们应该庆幸,我们还有24秒规则。

如果让唐·尼尔森回到50年代当教练,大概他会在五场比赛里抓掉自己最后一根头发,最后手操一把椅子冲上球场,当者披靡,犹如李逵进法场。而拉里·布朗或者佛拉特罗,他们大概会准备一打口香糖,一边和球员闲聊一边像动物园喂狗熊一样扔给队员们嚼。50年代的球员胆子甚大。没有24秒,他们会怀抱篮球在半场站着,如果条件允许,他们其实也很愿意躺着或坐着,等待时间流逝。有个故事:某个韦恩堡活塞的球迷朝锡拉丘兹的某队员大喊一声:“你丫难道睡着了吗?再不过半场我就拿管枪打死你!”该队员做了这么个手势,可以理解为:“悉听尊便。”

有许多人说,乔治·麦肯——5个总冠军、被缝了166针、“怎么23岁的人这么老?”、1954年之前统治联盟的那个家伙——之所以退役,是因为24秒来了:因为他再也没机会散步到场边,擦自己6毫米厚的眼镜片了。24秒限时和8秒过半场、5秒发球规则是配套的,秤不离锤,牡蛎和柠檬汁的关系。因为,费城的主教练确实开过这么一句玩笑:“如果我们让一个人练习后场直接投进球的本领,是不是就再也不会被快攻失分了?”

(1970年总决赛,杰瑞·韦斯特确实这么做了。)


球员对半场线的态度,就像女人对裙子的选择。一个大步迈过半场的家伙,就像一个敢穿短裙的辣妹,而一个在半场线逡巡徘徊,压着8秒才晃过半场的,就像一个全身裹满厚厚灰袍的女人一样让人敬而不爱;后两者的相似点是,经常有人提醒我们“注意他们的内涵”——虽然我时常疑惑,为什么观赏性好就意味着没有内涵。最近REALGM有人为山猫队费尔顿辩白的说法是,“他在北卡时有足够的30秒时间组织进攻,而在NBA却只有24秒。”我想这大概是说:学院派的男生无论组织进攻还是约一个姑娘上街,都非常拖沓。至于卡尔德隆、纳什和基德们为什么调理得一手流畅快速的好进攻,难道是他们不如学院般扎实?

近来,克里斯·保罗一直在玩一个和24秒作对的游戏。底线发球,他让篮球在地上一路朝前滚。如果对手不手痒欺近来伸两爪,他就像遛狗似的,让篮球滚过半场。这和白巧克力八年之前的那些动作一样,让人深感“小子,未经允许把我搭戏的配角?”当然,这不过是一次投机取巧:“规则说24秒是从球员手沾球开始计算的?好吧……”

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半场线并不是奈何桥那样阴阳泾渭,过则攻退则守。喜爱冒险的将军会把阵线推前,与敌人呼吸相闻:风险与乐趣是并存的。1999年的艾佛森与2006年的韦德,曾经像年轻贪婪的猎狗,篮筐是新鲜带血丝的牛肉,吸引他们在万人呼啸的围追中殒身不恤的冲刺。防守端,他们表现出一副迫不及待冲出战壕的嘴脸,故做平静的贴近对手,随时会窜出去,叼住球,朝无人的后场奔去。在艾佛森还没戴那战士勋章似的右臂套前,经常是这样的:己方和对手的8个人在另一端的禁区互相搂搂抱抱,像高峰期地铁站乘客,而艾佛森独自在对方底线,咬着对位的控卫不放。对于那时期的他来说,半场线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打过橄榄球回跑员的人都有这样的病态体验:当你被那些巨大的狗熊一次又一次扑倒时,你的血液里都会沉淀下这样一句话:夺下球、冲向无人的后场,直到倒下。

每个人都已经知道了乔丹的那句名言:“进攻拿到票房,防守得到总冠军”。只是这世界上人大多如李文秀般“我知道那是很好很好的,但我偏不喜欢。”并不是佳人任性摔手帕,而是这实在缺乏乐趣。防守需要的是思考、紧张感、判断和耐心,在一个回合中完美防守,和在5分钟、一节、全场都持续保持稳定防守是完全不同的事。没有血性的人在来到NBA之前已经被摧毁了,而一个血性十足的莽汉又甚少能保持血液的低温、狡猾的眼神,数十年如一日的忍耐着跃跃欲试的冲动,持续完成防守任务。所以世界上只有有限几个肖恩·巴蒂尔,而更多的人是JR史密斯。而乔丹,毫无疑问,他并不是一个冷血冷心五脏六腑都像冰一样沉静的男人,因此,在他的后三连冠时期,挑逗他统治防守端的不是远在夏季的冠军,而是攻击的乐趣:


公牛的真正进攻,其实是从底线开始的。1996年的无数个第三节,球过半场,命运已被书定。乔丹、皮彭和罗德曼演练过无数次的剧本,是一个关于围猎的故事。首先,一头鹿懵懂的运球来到了皮彭的身边,乔丹、哈珀和罗德曼会做一些诱惑性的走位,就像狮子酣睡,发出一些声音。鹿被惊动,向翼侧移动,皮彭的手晃动着,暗示他向底线移动。鹿走入底角,陷阱发动,两头恶狼按住了他,皮彭或罗德曼,像两个报纸推销员一样贴着。球脱手,偶尔伴随着年轻的鹿朝裁判抱怨(比如“他妈的丹尼斯捅了我的屁股你没看见吗”),乔丹接球,哈珀已经飞过半场。接着又是一遍,一遍又一遍:乔丹和皮彭在半场就扼住敌喉,越过对手的阵线,一击,回来;又一次。消耗的体力、失望、被不断切下的球、24秒到时、一个又一个自己望尘莫及的快攻,乔丹的挑衅(“小子,很快呀,快和我一样快了。”)、罗德曼的手势(指指自己的太阳穴,“小子,你没头脑吧?”),绝望,15分分差,第三节的结束铃声像下课的救命符咒,失去战斗的意念,只想回宾馆睡觉,结束了。这就是公牛的防守,也只有这种事会让乔丹乐此不疲:攻击性的防守,把对手撕成碎片,把在那端半场秒杀对手的尊严移到这边半场,用行动让对手产生“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打我100比0”的幻觉。于是,半场的此端成了另一个舞台,对乔丹、伯德这种虐杀狂来说,多一个舞台总是好的。

当然,除了进攻式的防守、消极的拖沓或者和24秒玩游戏,我们还可以在半场做许多事。为什么曾经艾佛森宁愿失位也要舍身抢断?因为对方的后场一片空空荡荡,可以任你起飞旋转360度扣完球,再和底线的观众聊几句。足球的过顶长传、网球的高吊身后和橄榄球四分卫一个30码长传,这些急袭对手背后的举措是最让人兴奋的事。在篮球里,这是一个被低估的、永远不会出现在技术统计里的活。

有一个版本的传说是:比尔·拉塞尔会在比赛前五分钟盖对手三次,于是他们不敢进禁区了;有人在底线投篮,拉塞尔跃起,把球拍向(而不是盖向)库西,而后,8届助攻王就开始上演著名的波士顿快攻。和这事齐名的是拉塞尔的长传:抓住篮板(职业生涯一万六千个、场均22个的怪物),左手长传,球直过半场,接下来就是波士顿的3对2或者2对2表演。很可惜,库西那些背后传球、胯下运球的华丽视频,会被剪掉优雅的前戏——所以,没人知道库西在对方半场人群间鱼般游动前,那个长传是怎样从一个黑蛮子手里过来的。

类似的艺术,1977年达于高峰。为什么比尔·沃顿只打了不到500场比赛就进了NBA50大?为什么他在1977-78季只打了58场场均不过19分11个篮板就能MVP?为什么这个红毛老头在33岁时每场8分7篮板都不到就可以最佳第六人?不看他的比赛,答案将永远湮灭。1976-77季,开拓者队上没有一个人有半场进攻能力,于是他们疯狂快攻,每场投92次篮。模式是这样的:沃顿盖帽,沃顿抢断,沃顿红毛飘拂,抓下后场篮板,流星追月一般甩出一个长传。这样单调而无聊,但他们就是这样搞到一个总冠军的。

除了比尔·拉塞尔和比尔·沃顿外,韦斯·昂塞德也有类似的一手。在他率领子弹夺冠后的彼此吹嘘会上,队友齐声说,“这家伙的传球犹如炮弹,会炸伤手。”接着是邓肯、布拉德·米勒、老尼尔森曾经钟爱的普雷西、奥克利和罗德曼。此后是非美国中锋们:萨博尼斯、迪瓦茨和姚明。

以及如今UCLA的凯文·乐福。

当然,非巨人们,也有些办法恶搞。橄榄球的每一次进攻,基本模式如下:防守方的肉墙像警察一样扑向对手四分卫,而进攻方的肉墙像黑社会一样拼命涌上堵枪眼“掩护大哥撤退!”而四分卫则观看局势,甩出长传。在NBA,80年代,这个模式有了新方法:贾巴尔、AC格林们挡开对手,让魔术师抓起球,然后送出SHOW TIME的经典长传,3秒之后就是沃西的自由女神扣篮。而曾经的新泽西亦然:一群肉墙挡人,基德抓下一个篮板,长传前场,卡特和杰佛森已经快马杀去……现在你可以知道,基德为什么有那么多三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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