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藤 发表于 2003-3-2 19:40:23

CM01/02中的新转会制度!

在刚开始开挡之后,大约01年8月左右的时候国际足联总是出台新的转会制度,这个制度是不是在球员签定合同之日起的三年后,不再续签合同,那么只要有人出假高于球员的身价的话,俱乐部就只能答应出售球员了。这项制度就是给球员设计了合同保护。本人的感觉,很多的时候,我球队里的超级替补在合同不在保护时间之后,我就很难再和他们签定新的合同了,有的时候连把他们设为俱乐部不可或缺的人物依然是不能签,不知道各位玩家有什么高见可以留下这些超级替补?? :roll:

本多RuRu 发表于 2003-3-2 19:44:01

让他们多踢比赛,当首发,哄好他们!

花落花开 发表于 2003-3-2 20:23:43

在三年到期之前尝试签,不同意的话立刻挂牌

本多RuRu 发表于 2003-3-2 20:28:12

靠,你可真够狠的!

花落花开 发表于 2003-3-2 20:42:43

所以我的球员都非常仰慕我

本多RuRu 发表于 2003-3-2 20:48:40

晕,你是van gaal 的中国转世啊?那么拽,不过没好下场。

里挖耳朵 发表于 2003-3-2 20:50:05

俺的球员常拍俺马屁说俺是tactical genius啊,哈哈哈

花落花开 发表于 2003-3-2 20:51:43

迄今为止,被我撵走的球员都毫无怨言,心底深藏对我的无限感激

本多RuRu 发表于 2003-3-2 20:52:01

晕,他们只是为知己死,所以我不太卖人。都对我言听计从

巴斯藤 发表于 2003-3-2 22:34:43

让他们走是很让人伤心的,毕竟用了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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