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CM0304的合同真是太BT了。。。
今天在测试意大利联赛特有的《共同拥有》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不知道是不是BUG的东东。。。假设“米兰”购买了“佛罗伦萨”的pazzini(帕奇尼)的一半所有权(即共同拥有),且帕奇尼来米兰效力。。过了一段时间后,米兰觉得不好用(。。。不会用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想卖掉。。。同时呢,国米也想要买他。。。。于是乎,国米向双方(米兰和佛罗伦萨)开价,结果佛罗伦萨死活不肯卖。。。有什么法子呢?难道要等合同到期?那太久了。。。。
绝招:
1、米兰和帕奇尼签定一份新的合同,合同中有“最低解约金”(可设置为开始国米给你的报价)。。
2、将帕奇尼挂牌,以他的实力,相信国米会再次报价的。。。
3、国米分别向双方开出之前类似的报价(达到了“最低解约金”)
4、佛罗伦萨无法拒绝。。。原因是——报价已经达到了“最低解约金”。。。(佛罗伦萨语:这个是米兰定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5、米兰顺利卖出了该球员。。。。(肯定会后悔的。。呵呵)
PS:共有合同双方如果要开价购买对方的一半所有权,那么上面这个BUG就没用了。。。呵呵。。这个应该是因为共同拥有合同里也有自己的一个“最低解约金”在。。。
大家发现了关键之处了没??呵呵~
[ Last edited by 风四少 on 2005-5-21 at 11:50 AM ] 好象看不明白哦~~~~~
呵呵。。。。。
这个东西用到的不多。。。恩。。。应该是极少!只是偶尔发现了。。。。于是便贴出来大家看看。。。。 懂了,用到这招应该不容易 哈哈.好 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