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上帝 发表于 2005-4-12 16:34:54

[公告]望接受

意见箱的斑竹们:
    本人提一个建议,望您们接受!
    因上周本人的不佳行为,给论坛带来了一些麻烦。
    所以本人建议,论坛设立一个有关恶意灌水的处罚规章制度!
    望接受,并尽快出条!谢谢!

   最后本人对上周的不佳行为,向论坛的所有成员道歉!
   对不起!!!

dai-inter78 发表于 2005-4-12 19:04:03

应该这样

Qoo 发表于 2005-4-12 19:21:54

我是新人,刚才看了下茶馆里的规章,楼主也可去看看,比较全面的

zola 发表于 2005-4-12 21:17:39

xuzhe2004 发表于 2005-4-13 01:00:26

Originally posted by zola at 2005-4-12 09:17 PM:

支持
先拿楼主开刀

疯狂蜘蛛 发表于 2005-4-13 15:04:58

知道错了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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