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懂拆迁安置政策的同学么~~~
家里有几间老房子要拆迁了。。。情况比较复杂。大家来看看家里最早最早住在A地,是那种很老的院子。。。大概解放后盖的,没有房产证的。但是一大家子一直住在哪里。后来大概15年前,政府把那篇地区拆迁了,给安置到了B地,一共5间房子,是那种盖的简易2层楼吧,也没有房产证,但是街道办出具了协议,就是这个B地的是对A地拆迁的安置房子。以后拆迁享受同等的资格什么的。。。请问现在这个情况,拆迁的话,怎么算呢?是不是和有房产证的一样呢? 不懂,直觉黑白两道找关系是王道。。。 那种房子本来就没房产证的吧,最多有个宅基地。 老房子该有土地证啊 宅基地使用证也有补偿的啊
广州目前好像是三层以下建筑的一比一补偿现金,三层以上的补一半。。。。 另外有树木的好像也有补偿 要钱的享受赔偿上不如各种证齐全的,回迁的话,比例上有少许差距 一般没有房产证不会正常算,可能会除以2计算 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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