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rael1985
发表于 2012-1-18 11:05:18
这你要都不知道信谁了你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azrael1985
发表于 2012-1-18 11:07:44
pandafish 发表于 2012-1-17 2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香港连续剧的法庭戏老是说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现在才知道在这里是行不通的。。
这完全是中国法律逻辑造成的
优先考虑的是
“你是不是犯罪了”
而不是
“你是不是没犯罪”
十分具有“传统性”的一句话似乎是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法律的笑话有很多种 其中一种就是 法律与道德绑在一起
不要逼我吃大蒜
发表于 2012-1-18 11:09:00
一个是英美法系
一个是大陆法系(记不清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名字)
不一样的
chris99z
发表于 2012-1-18 11:11:00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huoafeng
发表于 2012-1-18 10:50:47
那判决书实在太扯淡了
不要逼我吃大蒜
发表于 2012-1-18 09:45:43
我觉得彭宇有没有撞到徐老太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份颠覆了道德观价值观的法院判决书
PK_FOREVER
发表于 2012-1-17 22:07:06
肯定有撞了不承认的也有讹人的
云中月
发表于 2012-1-17 22:26:26
Robbie03 发表于 2012-1-17 2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什么时候我们能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呢?哎。。。。
那要看被告是谁
kevinhuang25
发表于 2012-1-17 22:35:14
云中月 发表于 2012-1-17 22: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要看被告是谁
+1。。。。。。
zero0
发表于 2012-1-17 21:31:32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