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rael1985 发表于 2011-5-21 14:21:42

明显看问题只看到结果了

原因很简单 在中国 人命不值钱
要是撞伤了300万撞死了3000万
你看还有这么多事么
奇葩的结果只源于一个原因

lee_ver 发表于 2011-5-21 14:32:05

...LZ该吃药了

carione 发表于 2011-5-21 13:20:48

有没有人看北京长安街那个案子?

比较了长安街和药家鑫那两个案子,法律大概就是要告诉我们:
1、千万不要酒驾,酒驾很危险……
2、万一酒驾撞了人,赔钱别太爽快,别人倾家荡产赔了三百万,还是终身监禁。真是害人害己。
3、万一酒驾还撞死了人,一定要学药家鑫。务必要把人撞死了,申领死刑。也千万别赔钱,就算赔的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还得被判个无期徒刑,就算有天出来了,也已经物是人非,生不如死……还不如牺牲自己,留着钱给家人养老。

chenyeqing 发表于 2011-5-21 13:28:41

药家鑫那边不是酒驾啊。

xioye 发表于 2011-5-21 13:34:53

酒驾本来就是谋杀路人    没出事都算杀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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