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ri219 发表于 2010-11-29 06:14:30

不公平的“要我走,拿钱来”

自己卖人的时候就不多说了,大家都明白。
   但是同理自己买人的时候,为何还要被经纪人敲诈,按说队员是要被俱乐部扫地出门的,所以同理我出一个相对可以接受的较低的工资,那么该队员应该同意,而原俱乐部付差价啊!记得FM2010就可以。FM2011由于引入经纪人,所以根本没法确认合同,只有被宰么?
   哪位高手有什么方法没,在此感谢!

henry1029 发表于 2010-11-29 08:48:08

没有办法,只能被宰

fdshi 发表于 2010-11-29 11:40:24

球员要保护自身的人权啊!楼上头像中的小妹妹好可爱哟!:ico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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