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bie03 发表于 2010-6-8 13:46:22

zt威武!炮楼大战拆迁






面对强制拆迁,听说过有以自焚相“威胁”的,听说过有拿自制汽油弹抵抗的,如今东西湖的农民居然搭起了炮台,俨然一副“对着干”的样子,着实将民众反抗强制拆迁的行为推向了“高潮”。

    对于拆迁队而言,杨友德无疑是个不折不扣的钉子户。为了抵制他们的拆迁,杨友德在田里设了可以燃烧的路障,后来居然还架设起了一个自制的炮台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见过“凶到极致”自焚以命相搏的,没有见过像杨友德一样用炮台来反抗的农民。这实在是“恶劣至极”。但是,杨友德自己认为:“钉子户是那些要价过高的人,我的要价是按照政府政策来的。”

    诚然,房子是民众的个人财产,你想要我的东西,肯定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杨友德所“标榜”的按照政府政策来要价,为什么会引发拆迁冲突呢?问题为什么得不到解决呢?

    这当中,无非是拆迁队刻意压价。事实上,打着政府名义的拆迁队们总是希望用最小的代价换来最多的土地,从中谋取暴利。市场环境下,一些集“利益既得者”、“逐利者”、“监督管理者”于一身的地方政府,在“逐利主义”的驱动力下很容易丧失以民为本的理念,只顾一味地扩大自己的势力和财力。在这个过程中,占有优势资源、拥有话语权和主动权的政府既是利益既得者,更又本该承担其抑制失衡状态、维护人民利益的管理监督责任;但因其“异化”成为了逐利者,难以伸出有力的双手对此予以调控。

    拆迁队就好比政府的孩子。自己的孩子欺负了别人的孩子,哪个父母又真地舍得狠打下去呢?但是,疼归疼,管还是该管。疼爱一旦成了溺爱,纵容之下,孩子的“行为品德”会畸形发展。这不,前几天一位东莞老人刚买菜回来,就发现自己的房子被拆了,拆迁队却说拆错了,令人哭笑不得。眼瞅着自己的孩子成了流氓强盗,父母能高兴吗?指不定哪天被偷被抢的人家就找上门来要说法了?这样的结果对于孩子和父母来说无疑是个悲剧!

    然而,我们不禁要庆幸,面对拆迁队伍,杨友德没有冲动地挡在挖掘机前面“自找死路”,也没有效仿别人以自焚来抵制拆迁。从头至尾,这位朴素的农民只明白一个真理——自己的财产自己去保护,自己的房子自己才能守住。这样的道理本身无错误,但是放在法制社会的时代背景之下观照,不免让人无奈唏嘘!这让法律情何以堪!

鬼流丫牙 发表于 2010-6-8 13:48:14

好样的~~~~~~~~~~

ahbombom 发表于 2010-6-8 13:49:38

炮楼
我还以为落笔说的是天上人间奇遇记

supermilan 发表于 2010-6-8 13:56:20

我说一个道听途说的故事吧
当年某地暴乱,清朝时候,朝廷就告诉该地方大员,不要杀戮哦.不久,变乱平息了,朝廷派大臣去视察,结果发现出现了杀戮现象,于是就很恼怒的责怪该地方大员,说了不要杀戮还杀,不象话!于是上报了朝廷,朝廷点名批评了该大员.不久后,该大员调到中央去了.

ahbombom 发表于 2010-6-8 13:58:30

中央党部····

圣十字之心 发表于 2010-6-8 14:00:30

上边某孙子他儿子专门管这个的

(i)nesta 发表于 2010-6-8 14:21:25

炮楼。。。我想歪了。。。

后镜里的公路 发表于 2010-6-8 14:23:27

但是这张照片拍的是真好.........

fuches 发表于 2010-6-8 14:36:18

政府回应:高额索赔无依据

  昨日,东西湖区金银湖街办介绍说,强拆队、拆迁队并不存在。实际情况是,当时,施工方对已退土地进行平整,杨友德用炮轰方式干扰施工。

  据介绍,杨友德承包25亩地,其中11.78亩早在4年前就签订了资源清退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余下的13.23亩,有关方面已就补偿事宜与杨友德协商了一年多。至于杨友德田地里的平房,是未经批准的自建附属建筑物,属无证建筑。

  关于杨友德所称协商时“要价是按政府政策来的”一说,这位负责人说,根据武价房200511号《关于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余下的13.23亩鱼池面积按每亩2480元的标准补偿,杨友德所坚持索要每亩2万至4万元的补偿费,没有政策依据。

  另外,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批复还明确了这一补偿标准,而且,土地补偿费支付给管委会,再由管委会对被征土地农民进行生产生活安置。

beanbinbin 发表于 2010-6-8 14:41:18

放烟火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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