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十字之心 发表于 2010-6-3 14:42:16

我告诉你你这说法就是扯淡
这说白了就是一个富人税的变相
挺好的你非这么说谁有什么招

后镜里的公路 发表于 2010-6-3 14:53:39

我已经表示支持了.......................

再说了,这肯定能促进市中心小户型高价位房的销售。

zjy914 发表于 2010-6-3 14:57:42

乡下有老宅的低调路过

David442 发表于 2010-6-3 15:30:20

如果还是依据86年制定的房地产税,在其基础上加入住宅征税

那么这个税还是资产税,应该有房就征,不存在起征点的问题

无论怎样,这个税的顺序应该先是国务院更改相关条例,再公布试点城市,个人认为现在的传言都不怎么靠谱。

顺便说下,虽然我只有一套房,但我也反对此税。
1980年颁布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800,当时没有几个人能挣那么多,现在呢?

火凤凰 发表于 2010-6-3 15:38:44

额的个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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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谁能解释下这个怎么执行~~首先我没理解但是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