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anlong 发表于 2009-10-17 14:23:27

原帖由 纵横天下II 于 2009-10-17 02:20 PM 发表 http://fmfans.cpgl.net/images/common/back.gif
他暴露的马甲我已经全部封了,估计还有,只是不敢再显摆
主号还留着,我们已经给他机会了
最后借用8楼的话问楼主:
那么被伤害的人呢?
活该被伤害还必须有爱地接受道歉?

还是那句话, 宽容与道歉,又不是杀父仇人,多大的事呢?宽容一下,退一步海阔天空!不就是因为一句话吗?

qianlong 发表于 2009-10-17 14:24:53

在论坛里在严重不过言语得罪,既然对方都道歉了,为什么就不能宽容的原谅呢

qianlong 发表于 2009-10-17 14:26:59

纵横大哥,希望你不要介意,我不是针对你的,我只是针对某些事情,某些现象!我只是说出我的真实想法,现实中也是!什么事情摆到面上,从来不会背后攻击!
在网上我也就这一个马甲

pwx2009 发表于 2009-10-17 14:26:59

LZ话真多

default 发表于 2009-10-17 14:32:44

原帖由 qianlong 于 2009-10-17 06:26 AM 发表 http://fmfans.cpgl.net/images/common/back.gif
纵横大哥,希望你不要介意,我不是针对你的,我只是针对某些事情,某些现象!我只是说出我的真实想法,现实中也是!什么事情摆到面上,从来不会背后攻击!
在网上我也就这一个马甲
话没错 理都对 网上事儿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当然个别也有 不过这些真都还不算什么)错在这个话不该你说 尤其是在现在说

qianlong 发表于 2009-10-17 14:37:28

只能说人的理解和承受底线不一样,纵横有纵横的优点,我也有我的优点,管理方法和理念不一样~~

在缠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本身这事就没有一个标准!

大鱼的小鱼 发表于 2009-10-17 14:52:18

LZ谢谢了不用您替我说话了

我就是土豆

:ico48:

alex77 发表于 2009-10-17 15:22:27

回复 25# default 的帖子

小D这个理和我一样乾隆也该明白吧

garcia001 发表于 2009-10-17 16:08:48

原帖由 default 于 2009-10-17 02:21 PM 发表 http://fmfans.cpgl.net/images/common/back.gif
子曰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 失人 不可与言而与之言 失言 知人不失人 亦不失言

所以你得先知人
赞这句。。。

睡皮 发表于 2009-10-17 16:19:06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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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和谐!和谐!共创文明!希望把土豆的号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