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fat325 发表于 2009-10-10 01: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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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標題+連接 有一個標題+空白(版主帶頭)

我有罪

punk_jie 发表于 2009-10-10 09:03:40

我推荐LZ做茶馆版主

柏万青 发表于 2009-10-10 09:10:48

甚至版主參與其中而且沒看到有任何警告,處罰(暫時只有calvinzhang一人)
楼主 你内涵了 :ico24:

bbsmaster 发表于 2009-10-10 09:19:42

关于兰州所说内容

2. 我有份,已经被处罚了
3. 那就是我干的,处罚的话我无话可说-认了-这是事实...
我说过准备潜水,以后2和3不会再有我什么事
10. 也是我,我把当年太监的帖子更新一下而已......假如有意见也可以禁,我没所谓,最多没钱菠菜而已

luo311 发表于 2009-10-10 11:22:06

么么小万……

消消气……

gbil 发表于 2009-10-10 11:51:34

毕业了反而变愤青了

防守不反击 发表于 2009-10-10 15:05:19

说句得罪人的话 有些版主说的话 有点人身攻击的味道

版友违规按版规处理就好了 何必搞得跟批斗大会似地

如果把网上搞得和现实里一样无趣 还上网干嘛

batigoalzyh 发表于 2009-10-10 15:07:35

搞的跟09区一样萧条

最好了:ico41:

自我作主 发表于 2009-10-10 19:54:19

如果我有足够的时间放在网上的话我会考虑申请

个人精力有限,工作繁忙 最重要的是本人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去驾驭大家,提高茶馆人气

1L所说种种对事不对人

PS:本来就是愤青 不过碍于双方面子问题没有表现出来

不过现阶段找回自我

自我作主 发表于 2009-10-10 19:56:18

还有本人不喜欢那种经常把潜水挂在口边而又天天看到他在灌水的板油

不喜欢只会说很萧条很不爽而又没有实质建议甚至连意见都没有的板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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