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足联有规定,23岁以上球员为球队效力三年就有卖断合同的权利,球员合同不到期就不能离开球队,那转会费干嘛用的?
如果球员就按劳动法不管国际足联的法规那么球员收转会费不违法了
6+5是保持国家 ...
统统都是废话 我只想说一句,合同不是卖身契 当然不是卖身契,5年后你就可以随便走人了……话说谁叫你当初同意签5年的……
能不能走人,不仅要看国际足联是怎么规定的,还要看欧盟是怎么规定的,在欧洲欧盟法律应该是高于fifa的规章的……
如果是按天朝法律的话似乎是可以走人的,不过一方面要赔偿培养金,从现在飞行员转会的案例来看一定不会少,另一方面还有转会造成重大损失的赔偿……另外天朝足协是不是还有什么另外的规则我就不知道了……
当然啦,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话,俱乐部也可能放人,不过你就成功地入选俱乐部和球迷最恨的人了……
但其实,CR现在的问题是,rm和布拉特未见得真肯为了他和mu以及英超以及FA翻脸……恶人已经做了,却不见得能得到好处…… 原帖由 韦小宝 于 2008-7-14 10:19 发表 http://fmfans.cpgl.net/images/common/back.gif
统统都是废话
大哥您也太没水平了,真让我失望 原帖由 阿呆阿瓜 于 2008-7-14 12:01 PM 发表 http://fmfans.cpgl.net/images/common/back.gif
大哥您也太没水平了,真让我失望
至少我不会冒充有水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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