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09会不会加入韦伯斯特条款呢?
韦伯斯特条款来源于2006年,一个名叫安迪.韦伯斯特的想要从苏格兰哈茨队转会到英格兰维甘竞技队的球员。这个案子被上诉到瑞士洛桑的体育仲裁法庭,于是国际足联才在这个赛季初出台了这个规则。该条例规定:
“21岁至28岁的球员,可以在合同履行三年后自行买断合同离队。
年龄大于28岁的球员可以在合同履行两年后买断合同离队。”同时该条款有两个限制:球员必须在符合条款的赛季在球队的最后一场正式比赛结束前15天发表离队声明,而且他不可以转会到同一个国家的俱乐部。 楼主和我真有默契,我比你晚1分钟发这帖子~ 犀利的1楼
华丽的沙发啊
你们2真有缘啊 原帖由 baijin7717 于 2008-5-10 09:53 PM 发表 http://fmfans.cpgl.net/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和我真有默契,我比你晚1分钟发这帖子~
所以你的被锁了 楼主饿耐你~~偶第一次说这种90后的话 西欧sorry喝多了~
[ 本帖最后由 baijin7717 于 2008-5-10 10:28 PM 编辑 ] 可恶的狗屎规定,得害惨多少俱乐部 合同不是保护到是CM4时就有了
PS 请5楼把脏话编辑掉 谢谢 那以后岂不是要给大牌签超大合同。小俱乐部自己培养的球员还不都给豪门挖去 估计不会
因为现实中应用不多 或许要或许不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