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teric 发表于 2008-4-21 13:03:30

[转帖]证监会连夜发"大小非"重大利好

证监会20日晚间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大小非股东在未来一个月内抛售解禁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证监会在文件中同时指出,从长期看,《指导意见》的出台,通过制度层面的规范和安排,有利于解决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东在二级市场一次性集中出售较大规模股份的市场效率问题,避免了这种行为对价格形成造成的扭曲。今后,非存量股份的大宗转让也可选择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以提高市场效率。从近期看,《指导意见》出台后,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来源:证监会网站
  来源:证监会网站  
  为规范和指导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现对上市公司存量股份的转让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转让存量股份应当满足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
  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四、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六、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限售股扭曲价格机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限售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发表谈话

  不断加强基础建设,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不断加强基础建设,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发表谈话  

  来源:证监会网站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出售超过一定数量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行为进行规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对记者发表了谈话。

  这位发言人指出,我国资本市场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这一市场的特点决定了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naflu之新兴市场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市场的发展同市场自身的改革要同时推进,以改革促进发展,不断加强市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市场法律、法规和规则,培育市场主体,强化市场监管,促进调整市场结构,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文化;逐步改善市场运作的外部环境,不断完善市场内部运行机制。近几年,我们看到世界上一些有百年发展历史的成熟资本市场,面对市场的新变化也在不断探索,寻求变革。在我国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更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资本市场本质、功能、作用的认识,不断加深对资本市场规律的认识,不断探索前进。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在经过了股权分置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和综合治理之后,市场出现了转折性变化。市场运行基础进一步改善,市场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上市公司质量逐步提高,中介机构行为不断规范,投资者结构和行为模式发生积极变化,市场监管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不断扩大。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阶段性特征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新的市场运行环境下,一些老的问题逐步化解,一些新的问题又会逐步显现。近期,全球金融市场大幅震荡,国际市场主要股指走势出现较大波动,能源、资源、粮食价格持续上涨。之xnd*i在全球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国际资本流动日趋频繁,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对新兴市场的影响进一步加大。tub*x这些因素也对境内投资者在市场判断、投资取向等方面产生了影响,我国股市内外部运行因素更趋复杂。这需要我们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应对,妥善解决。c^lugs在解决股市中存在的问题时要依法合规,要把法规的持续性、稳定性同市场发展要求相结合;要注重维护“三公”原则,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注重远近结合,有利于促进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这位发言人表示,随着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份逐步解禁,将成为可以自由转让的流通股,如果这部分股份集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转让,由于成交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不仅效率较低,还对股票交易价格形成持续压力,扭曲价格形成机制。dnce之r而在国外成熟市场上,大宗股份转让一般通过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公开发售的方式在场外进行。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将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和新老划断后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定义为存量股份,并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这是证券监管部门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和做法,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

  从长期看,《指导意见》的出台,通过制度层面的规范和安排,有利于解决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东在二级市场一次性集中出售较大规模股份的市场效率问题,避免了这种行为对价格形成造成的扭曲。之lq^jy今后,非存量股份的大宗转让也可选择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以提高市场效率。upa之kp从近期看,《指导意见》出台后,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vpnfdy

  相比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bnh^^b由于存在一定的价格协商机制,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具有定价灵活、对场内交易价格影响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点,是更适合大规模股份集中转让的交易方式。ywbjwi另外,沪深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已运行多年,技术系统和监管手段比较成熟,可以较好地满足这些股份转让的需要。nf券seu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证券交易所将出台配套细则,进一步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做出扩大参与大宗交易系统的投资者范围和允许通过证券公司公开发售存量股份等的制度安排,为已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提供高效的转让平台。ap证sbd

  证监会:解除限售股转让新规将减轻二级市场压力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0日说,大宗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证监会20日晚间发布指导意见,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这位发言人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限售股份逐步解禁,如果这部分股份集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转让,由于成交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不仅效率较低,还对股票交易价格形成持续压力,扭曲价格形成机制。jfqpbs而在国外成熟市场上,大宗股份转让一般通过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公开发售的方式在场外进行。

  发言人说,相比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由于存在一定的价格协商机制,大宗交易或公开发售具有定价灵活、对场内交易价格影响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点,是更适合大规模股份集中转让的交易方式。
  这位发言人说,从长期看,指导意见的出台,通过制度层面的规范和安排,有利于解决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东在二级市场一次性集中出售较大规模股份的市场效率问题,避免了这种行为对价格形成造成的扭曲。今后,非存量股份的大宗转让也可选择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以提高市场效率。
  另外,发言人指出,沪深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已运行多年,技术系统和监管手段比较成熟,可以较好地满足这些股份转让的需要。证券交易所将出台配套细则,进一步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做出扩大参与大宗交易系统的投资者范围和允许通过证券公司公开发售存量股份等的制度安排。

  近期,全球金融市场大幅震荡,国际市场主要股指走势出现较大波动。在全球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国际资本流动日趋频繁,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对新兴市场的影响进一步加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这些因素对境内投资者在市场判断、投资取向等方面产生了影响,我国股市内外部运行因素更趋复杂。jk之jxa这需要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应对,妥善解决。&tzluu在解决股市中存在的问题时要依法合规,要把法规的持续性、稳定性同市场发展要求相结合;要注重维护“三公”原则,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注重远近结合,有利于促进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赵晓辉 陶俊洁)

  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问答(制度详解)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制度

  证券之星追踪:证监会出手 严控限售股大宗转让
  快讯:中国证监会20日晚间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对于大宗转让的存量股份,要到大宗交易系统去做转让。
  证监会正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姚刚副主席发布对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大宗集中的股份的转让出售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未来一个月内,卖出超过百分之一现售股份要到大宗交易平台转让。《意见》对大宗集中的股份转让设置了一系列的规定,其中包括,大宗交易的价格,应该前一天的涨停和跌停板价格之间确定。
  什么是限售股?
  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惟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什么是大宗交易?
  所谓大宗交易制度,简单的来说,是为一次性交易远远大于市场单笔成交规模的交易行为提供的交易制度。深交所发布的细则规定:A股、基金每笔大宗交易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0手(50万股)。
  大宗交易的概念,并非是指大单手的交易,而是指另一种交易方式,是指单笔交易如果超过一定规模就可以选择这种方式进行交易,这是一种自愿行为。
  为什么会有大宗交易制度
  大宗交易制度是为特定的对象服务的,它是海外交易所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机制。设想有买卖双方,一方对某只个股想买的数量很大,另一方对同一只个股要卖的数量也很大,如果都通过二级市场撮合,不仅时间、成本难以控制,而且也容易引起股价和成交的异常波动,这时候买卖双方就可以通过市场外协商的方式,面对面地直接确定是否交易,然后通过某一券商席位报交易所成交。这样,既简化了交易手段,有利于控制交易成本,同时也增强了证券的流动性。

liujin80718 发表于 2008-4-21 16:41:34

看起来利好没有持续效应啊!失去人气才是真的熊市~~~

短期看好反弹,不过后市预计会继续深度下跌~大家各自做好打算吧。

DroCeE 发表于 2008-4-21 17:16:11

这个不算利好的,等于挖了一个大坑,看上午又有千万人栽进去了`

说实话,现在中国股市已经没有什么利好了

M@rs 发表于 2008-4-21 18:51:39

3楼正解。。。

纵横天下II 发表于 2008-4-21 22:22:13

上午多少涨停啊
这就是政策市,等你都买不了,政府全买好了

№帅又如何 发表于 2008-4-21 23:19:36

看政府心情。。。真要救市,,,需要组合拳。。。

反正偶不看了。。当作长线了 。。。实在不敢看,,,惨不忍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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