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米总经理 发表于 2007-12-14 08:47:13

你太无耻辣^_^
不过我也考虑试下
BS下自己

mafian 发表于 2007-12-14 09:17:10

真会赚钱,LZ去茶馆发钱吧。

zpxsh 发表于 2007-12-14 09:35:53

嗯,太无敌了,又学了一招。8过要是卖出去的小青年怎么也入选不了国家队,这个条款岂不是成了摆设……

asaas 发表于 2007-12-14 09:43:25

厉害,哈哈
几年了?

shichunyao 发表于 2007-12-14 09:45:26

回复 #33 zpxsh 的帖子

我也在考虑这个问题
我的SAHA 卖了会不会打不上国际比赛哦.....

kirkzheng 发表于 2007-12-14 10:01:21

分对象卖钱

如果是利用国家队出场来卖钱
要卖的球员最好是已经在国家队出过场,但是又未超过20场的
(超过20场就不能用该条款了)

如果你要卖的是前锋,而且进球能力不错
可以设置为联赛进多少球,给40M

如果上面两条都不符合,可以设置为联赛出场多少次给40M

如果卖的是牛人,可以多项叠加

29岁的pandev,就是被我"联赛出场30场30M+进球20个40M",总共70M卖给了JUVEN

[ 本帖最后由 kirkzheng 于 2007-12-14 10:03 AM 编辑 ]

interzhong 发表于 2007-12-14 11:14:07

请问楼主,你首付通常是0吧?如果首付不设为0是不是电脑接受的机会为很低?

shadow_jx05 发表于 2007-12-14 11:15:30

楼主已经把玩FM玩成以把其他俱乐部搞垮为目标了!BT啊!

kirkzheng 发表于 2007-12-14 11:21:01

首付还是少点好,我是为了方便,就直接为0

chehnic 发表于 2007-12-14 11:31:10

皮克快进国家队……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查看完整版本: 都来打劫我吧,我发大财了,1.2亿英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