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refiend 发表于 2006-11-20 15:41:11

原帖由 tuki 于 2006-11-20 03:34 PM 发表
LS的搞清楚拉,是最后半年的不受保护.根本分文不用付

lz说是半年签的了么?
谁说只有最后半年不受保护了?

batitarcy 发表于 2006-11-20 16:49:11

原帖由 tuki 于 2006-11-20 03:34 PM 发表
LS的搞清楚拉,是最后半年的不受保护.根本分文不用付
什么是“合同不受保护”你懂吗?自己又不懂还说别人

zjy914 发表于 2006-11-20 17:00:45

到06年就有一大批各队的主力明星合同不受保护了,这一点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fzbz 发表于 2006-11-20 22:45:03

回6楼

是的………………

xie25101431 发表于 2006-11-20 22:48:31

合同不受保护和合同快要到期差别比较大的
06年可以签太多大牌了,爽死

gorefiend 发表于 2006-11-20 23:27:14

原帖由 batitarcy 于 2006-11-20 04:49 PM 发表

什么是“合同不受保护”你懂吗?自己又不懂还说别人

你懂?
球员小于等于27岁时签订的合同3年后不受保护,大于等于28岁时签订的合同两年后不受保护,大于半年的可以在最近一个转会期马上签来,但是赔偿相当于球员剩余合同内全部工资的钱,合同剩余小于等于半年可以免费签,但是要等合同结束才能来
不满17岁的球员合同不受保护

拜托不要自己不懂还说别人不懂,谢谢!

这试博斯曼法则的一部分,该原则现实中只适用于欧盟以及其他一些欧洲国家,但是cm里适用于所有国家所有球队

[ 本帖最后由 gorefiend 于 2006-11-20 11:46 PM 编辑 ]

tombi28 发表于 2006-11-21 11:05:10

同意楼上的说法! 不过感觉这样好象真的对不起电脑,阵容中明星太多有时候也挺烦的,闹加薪水的有,闹不让他做主力的有!!!

ssnec 发表于 2006-11-21 15:06:58

原帖由 tombi28 于 2006-11-21 11:05 AM 发表
同意楼上的说法! 不过感觉这样好象真的对不起电脑,阵容中明星太多有时候也挺烦的,闹加薪水的有,闹不让他做主力的有!!!

所以够用就行,别学黄麻买那么多球星堆着,还容易“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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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最近发现自己真的做了很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