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ut 发表于 2006-4-15 18:31:52

冠军杯注册自己俱乐部培养球员

经过长期的观察,证明并不是非要第一个俱乐部是自己,买过来的年青球员也是可以成为自己俱乐部培养的球员.
像大家熟悉的BORRE,在我的LIVERPOOL里,开档就买的,打了4个赛季以后,奇迹般的变成自己的培养的了.预备队里也有一个Besian Idrizaj也变成自己培养的了,这个是LIVERPOOL开档就有的.
证明自己俱乐部培养的球员可以是自己买来培养出来的.

吴鸣世 发表于 2006-4-15 18:33:30

好象是要3年以上的青年队经验

gerrarde17 发表于 2006-4-15 19:01:32

21岁之前在你队里满3年就属于自己培养

Robbie03 发表于 2006-4-15 19:14:32

晕倒,我没看过欧足联的规定吗??????
赶快去看+研究

边玩边跳 发表于 2006-4-15 20:45:31

很少能连续三个赛季。。。

boban10ever 发表于 2006-4-15 21:34:28

恩 ~~Kerlon18 岁我就挖过来了   看来明智阿

绝代单骄 发表于 2006-4-15 22:32:49

2005年2月3日,在瑞士尼翁举行的欧足联会议上,欧足联执委会向各成员协会的主席与秘书长披露了将在未来欧洲俱乐部赛事中实施的本土球员新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每家俱乐部一队人数限额,且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本土球员”。

    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俱乐部向欧足联提交的欧战一队名单人数限制在25人以内,这与现行规定一致。2006-07赛季,一队必须给“本队培养球员”留出至少2个位置,还要拥有至少2名同属一个足协的其他球队培养的球员。之后2个赛季,“本队培养球员”与“本协会培养球员”的最低限额每赛季增加1名。即到2008-09赛季,每家俱乐部一队25人名单中,至少要有4名“本队培养球员”和4名“本协会培养球员”。此外,二队也要有一定数量的在本俱乐部训练超过2个赛季的21岁以下队员。

    “本队培养球员”与“本协会培养球员”不以球员国籍划分,因此与通常意义的“本土球员”有所区别。欧足联作了精确定义:球员15岁至21岁时,在一家俱乐部注册至少3个赛季,就可算该俱乐部培养。如果在同一协会的多家俱乐部注册了至少3个赛季,就可算作该协会培养。

    欧足联推行新条例的原因,是因为欧洲俱乐部从外引进球员越来越多,本土年轻球员受到冲击,俱乐部本地认同度越来越低,国家队从本国选拔人才越发困难。欧足联调查发现:豪门囤积球员拉大了贫富差距,欧战和各国联赛失去“竞技平衡”。

    为改变这一局面,欧足联与各俱乐部、职业联盟、足协、球员组织、教练、欧洲政治组织和各国政府进行了长时间磋商,才最终确定条例内容。欧足联首席执行官奥尔松相信,该条例已相当完善、合理,折衷了各方利益。此外,如果该条例今年4月在爱沙尼亚塔林举行的欧足联大会上得到批准,那么其生效范围将从欧洲俱乐部赛事扩大到各国国内赛事。

    但这项条例并非广受欢迎,《泰晤士报》称:英超与意甲发出了“强烈的反对声”。对富有俱乐部来说,如果推行新条例,他们将不得不在一队里面塞进几名青训队员,实际上降低了一队的水平和板凳深度。以上赛季冠军杯小组赛32支球队为例,至少有5支球队(阿森纳、切尔西、凯尔特人、流浪者、阿贾克斯)达不到新条例要求。

    欧足联还得考虑欧盟阻力,新条例刻意避开国籍概念,就是为不触犯欧盟贸易与就业自由法,以避免陷入类似当年“博斯曼条例”的沼泽。奥尔松认为新条例与欧盟法律并无抵触,“它是项体育规则而非限制措施,是为推进年轻球员的培养工作。”

gump-chan 发表于 2007-5-30 15:36:23

那如果 我买了一个球员 又把他租借给卫星俱乐部3年 算不算我本队培养的球员呢?

szmaomao 发表于 2007-6-7 09:56:49

18岁之前 (<18) 来到你的球队,然后一直在你的球队,从来没租出去过 ,注意,要一直在你的球队,然后过几年就是青训了,borre是一个典型,开档买17岁,一直留着,过几年就是青训了

tevez009 发表于 2007-6-11 09: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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