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3000 发表于 2006-4-11 18:41:39

一个作弊买人的新想法

买球员的时候是有一项联赛上场数达到N场后付钱的选项
我的想法是:在买球员的时候选择这项,上场数达到30场后给对方40M,然后跟球员签合同,注意:只签一年的合同,而且工资最高,当然你联赛中要适当轮换,不能让这个球员上场次数超过30场,通常在合同还剩半年的情况下会有些球队过来骚扰,但是只要你签合同的时候给人的工资高,球员一般是不会接受其他俱乐部合同的,这样等赛季结束后,这名球员变成了自由球员,然后你再免费签约,这样这40M的转会费还会掏么?
还在公司上班没法试验,还请各位有兴趣的看官试验一下吧。0=0490=049

radium 发表于 2006-4-11 18:52:45

LZ这个想法不错,应该不需要掏吧,,不过万一被人签走了,岂不是很郁闷

giggslhf 发表于 2006-4-11 18:53:36

合同结束后,如果他选择留在俱乐部,那他还算你的人,那以后那40M还算数;
如果你RELEASE他,或着他选择离开了,变成自由身了,我想这时你再去签他他会说NO INTEREST TO REJOIN FORMER CLUB(猜的)

lynnxw 发表于 2006-4-11 18:56:29

以前有人这样提过了

radium 发表于 2006-4-11 18:57:31

不如卖了他,然后再买回来

小白兔奶糖 发表于 2006-4-11 18:59:58

有人这么提过

gerrarde17 发表于 2006-4-11 19:04:33

当你把这球员卖了然后买回来,我很怀疑上场次数是累加的
比如说,卖之前他打了10场,买回来之后从11场开始算,照样到30场付钱


象这种买人在前期钱不多的时候会干,目的就是赚钱,买来之后立刻卖掉。我试过50场买来KAKA,卖走之后,在财政的转会里面还注明,KAKA**场之后支付**。


只是怀疑,还没具体实验过~~~~~~~

Robbie03 发表于 2006-4-11 19:30:15

可以成功的
原来我同学玩这招时候成功过,可惜有一个人被抢走了,变成FREE以后再群抢
后来大家觉得太无耻,纷纷BS他,不和他联
再后来,他也不搞这些买人方法了
再再后来,他又玩出下一次百分比的卖人来赚钱,又遭BS
再再再后来,...............................待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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