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羞的茅庐
发表于 2006-2-24 16:38:49
什么帖子??没看到
carson4211
发表于 2006-2-24 16:38:57
帖子有背论坛规则呗~节哀。
lostyanty
发表于 2006-2-24 16:39:10
原帖由 namerula 于 2006-2-24 04:36 PM 发表
剑客 怎么啦。。。。
客观原因.他生气了
namerula
发表于 2006-2-24 16:39:42
原帖由 lostyanty 于 2006-2-24 04:39 PM 发表
客观原因.他生气了
所以我在找主观的
David442
发表于 2006-2-24 16:47:43
意见室或短信联系他
曼联灵魂
发表于 2006-2-24 16:51:51
飘过。。。。。
invincible
发表于 2006-2-24 20:20:48
典型活该咯,人如其名,没什么好说的
signorii
发表于 2006-2-24 21:22:20
内容呢????????
荷兰剑客
发表于 2006-3-6 09:06:12
原帖由 invincible 于 2006-2-24 08:20 PM 发表
典型活该咯,人如其名,没什么好说的
你说这样的话,我也无话可说了
既然你开不起玩笑,最多以后就不和你说话就行了
你可以讨厌我,把我当作小丑,但请不要如此中伤,我其实也只是想给茶馆带来一点欢乐
namerula
发表于 2006-3-6 19:55:06
h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