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83044685
发表于 2005-11-1 22:57:29
哎 最近因为那个贴ID已经越来越奇怪了,郁闷...
liang415
发表于 2005-11-2 10:58:06
原帖由 ysw0804 于 2005-11-1 03:50 PM 发表
毫无疑问。
podolski
发表于 2005-11-2 11:06:11
原帖由 inter0925 于 2005-11-1 10:44 PM 发表
我刚注册了个 管理员他姐 ...
明天闪亮登场
期待ING。。。
zjjacky
发表于 2005-11-2 17:54:31
找个人注册一个殴打专用ID:管理员的JJ。。。。
radium
发表于 2005-11-4 23:17:53
殴打管理员
TCWangshuo
发表于 2005-11-5 12:35:51
原帖由 kevinINTER 于 2005-11-1 03:49 PM 发表
会的~~
AAARRR
发表于 2005-11-7 15:15:18
原帖由 liang415 于 2005-11-1 06:22 PM 发表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在LZ做出相关动作以前,若没有任何规定对此加以限制则不算违规,即便以后再制定出台也没有朔及力
支持这个观点,不过还是劝LZ重新注册一个好了,容易造成混淆的~~~
pipilu
发表于 2005-11-10 09:16:18
这个好玩!
嘿嘿:)
kyok9999
发表于 2005-11-15 08:53:57
可能会被K...
redice
发表于 2005-11-15 11:08:45
太个性了看来是没什么好处呀